微信营销:律师微信公众号如何有效定位?
超过三亿用户的微信,是迄今为止最为直接、最为高效的移动互联网交互方式之一,微信第一次让法律服务提供者有机会渗入到如此广泛的用户移动终端。同时,随着微信的燎原发展之势,微信号将可能成为移动终端仅次于手机号的第二资源,说法律微信公众号是自移动终端是进军大众法律服务市场的VIP门票,怕是不怎么为过,其背后机会不言而喻。
当法律服务提供者意识到微信的价值,准备开通并运营微信公众号时,应该先深入把握法律微信公众号的定位。
一、微信公众号之法律咨询
如前所述,法律咨询是移动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入口,在移动终端,得法律咨询者得大众法律服务市场。怎么认识在线法律咨询?
(1)、免费法律咨询
中短期内,法律咨询几乎是法律微信公众号最为基础的功能。微信公众平台所提供的信息交互方式,在法律咨询者与法律服务提供者搭建了进行对话的桥梁,即法律咨询。
为什么谈及法律微信公众号功用,第一位列举的就是法律咨询?
在移动互联网,法律咨询是大众法律服务的入口,而且是第一关口,没有这个入口,没有这个关口,谈及其他增值法律服务亦或是付费法律服务,就是海市蜃楼。无论是线下法律服务的交易过程中,还是线上法律服务的交易过程中,法律咨询是法律服务需求者与律师进行接触的第一层面,罕有缺乏这个沟通与交流环节而直接达成的法律服务交易。沟通与交流,是建立信任的基石,信任是委托的前奏。将沟通与交流做更为宽泛的解释,亦包括法律服务提供者借助沟通与交流在时间轴内塑造的服务品牌与积累的客户资源。
搞清这一点,亦明白了为什么第二代在线法律服务网站(以达成诸如法律文件等付费法律服务交易为诉求的法律电子商务网站)交易量少得可怜的原因。同样,也明白了为什么微信公众平台上和法律APP上很难直接达成服务交易的重要原因之一。小额的支付,对于法律服务需求者而言,并非是在线法律服务交易最为关键的障碍,最为关键的障碍是:你法律服务提供方如何说服我去埋单?
(2)、付费法律咨询
泛泛而谈,至少中短期内,微信公众平台付费法律咨询(包括其他方式的付费线上咨询)很可能是不怎么明智的选择。
其一,线上付费咨询很难平衡法律服务提供方与需求方的预期。
某些律师线下接受法律咨询可进行伍佰元左右的收费。假设律师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以法律咨询为主要功能(即问与答),且开通微信公众号的支付功能,对线上法律服务需求者提供法律咨询,怕是没有信心成功收取30元的咨询费,尽管律师可能为之贡献的是同样的智慧和时间。一方面,基于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的差异性(线下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依然是无可比拟的法律咨询方式),用户在线上不信任或是没意识到你的服务价值并愿意为之支付对价;另一方面,为了30元的线上咨询费,作出完全不符合收入预期的付出,对律师而言,假如律师的诉求是咨询收费而非公益性服务,加上对于机会成本的考量,这似乎很难平衡律师的预期。
即在以付费为前提的在线法律咨询场景中,极难同时平衡法律服务需求方与提供方的预期,显然,这是付费法律咨询的一个很大的障碍,尤其当你的着眼点是大众法律服务市场时,这一障碍就更为明显。
其二,用户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第一代在线法律服务网站培养了免费咨询的用户习惯,并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和渠道;随着律师个人营销方式的日渐丰富与营销渠道的日渐宽泛(包括个人微信公众号的开通),为用户寻求免费咨询提供了更丰富的选择项。当用户有更多选择项的前提下,抛开支付环节所带来的对线上咨询体验的降低因素,你如何有效说服用户放弃免费法律咨询的渠道而选择在你运营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付费咨询?
其三、平衡的智慧与运营者的格局
免费咨询模式与付费咨询模式选择间与平衡中,彰显运营者的格局与智慧。360以免费杀毒服务强势介入互联网安全服务领域,改变了整个行业的格局,但是360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更糟,恰恰相反,360迅速崛起并成为一代互联网新贵,其背后的商业逻辑不在于免费或是付费之间的抉择(虐人或是自虐),而在于对互联网入口与转化的掌控,并基于这一前提架构其新的商业模式。这背后考量的是运营者的智慧与格局。
至少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在线付费法律咨询模式的商业化是障碍重重的,在这个时期内搞付费咨询的代价极高,高到难以承受。且付费模式,会损害整体商业利益,得不偿失。法律咨询是在线法律服务生态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服务项目。免费法律咨询可以与诸如法律文件等付费服务项目实现协同增值效应。免费法律咨询对于获取价值用户、增加访问量、提高转化率、传播品牌等具有极高的价值。即使是免费法律咨询,也要精心的去做。这是个入口理念。
线上付费法律咨询与免费法律咨询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关键在于你如何凭借信任与沟通机制,以及更为开阔的产品格局打通二者之间的桥梁。亦或是,你根据你的诉求和约束条件,作出适合自己的抉择。要是做在线付费法律咨询业务,就要先研究一下设计的艺术、交互的艺术,并琢磨透你是否能为用户贡献价值并证明价值。
二、微信公众号之法律文件定制
在线法律文件是是中短期内最有价值的在线付费法律服务,没有更有价值。就目前的市场约束条件,微信公众平台单一的法律文件付费定制服务几乎难以实现。这点在前面有所提及,是法律咨询(可以更为宽泛的将之理解为服务端和服务需求端信息交互)而非法律文件是大众法律服务市场的入口。所以,剩下的问题便是,如何基于在线法律服务的入口布局在线法律文件服务,这点考验的不仅仅是商业格局与智慧,而且考验的是还有产品格局与产品设计能力。
三、微信公众号之法律资讯
如果你将用户群定位为法律从业人士,推送有价值的法律资讯将会投其所好,为其青睐。如果你将用户群定位为大众法律服务需求者,那么,最好收起你做自媒体的欲望与一厢情愿,避免用枯燥、乏味、晦涩的法律资讯去惹怒你的订阅者,这不是用户想要的菜。
四、法律微信公众号之律所、律师营销
如果你并不指望借助微信公众平台达成在线交易,且并不准备付出你不愿意承担的精力去做法律咨询,你只是想在用户的需求被触发时,从微信找到你并看到你的服务介绍,并无不可,毕竟,微信公众平台也可以成为你众多服务名片中的一张。任何一张名片,都需要经营。可是,你如何让你运营的公众号被更多的人订阅,并保证对用户的需求信息作出及时的反馈,这似乎成为一个两难的命题。投入与回报之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公平。运营微信公众号这张服务名片需要花费律所及律师大量的时间和心力,需要坚持不懈的经营,不然律所及律师的微信公众号将埋没在众多的公众号里不为人知。
五、区域、专业等差异性定位
如果你运营的是个人微信公众号,并非单纯的基于公益的考虑,建议你应该基于法律服务的特点,考虑专业和地域性因素。从营销的角度,一般而言,本地订阅者的法律咨询价值最高,在你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内可以做得更好、更高效。
如果你运营的是商业法律类微信公众号,或者有商业运营方面的考虑,你应该充分考虑如何将法律咨询在不同专业和地域合作者之间进行有效的分配以保障咨询体验,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保障组织体得以维系和高效运转。
营销的方式是多样化的,重要的是,我们根据所运营的法律微信公众号的诉求,想得到什么样的营销效果,这个将会引导营销的方式方法和渠道。例如,假如你的法律微信号的定位是本地区法律咨询服务,那么泛泛的网络营销效果将会偏离你的期待;再如,你若将法律微信号定位为婚姻法律事务,就要从注册微信公众号的那一刻进行全盘策划;再如你的法律微信公众号定位为房地产法律事务,那么针对一些房产信息网站、房产中介机构的定向营销推广与合作,包括对于微信公众号名称关键词的设置的考充分量,可能就比泛泛的去推广微信公众号更为有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