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决定案源 10个细节毁掉你的律师形象(上)
律师如何给当事人一个正确的职业形象?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经常被大家忽略的问题。
律师形象是律师的行为所引起的改变他人心理与行为的一种力量。今天我们讲的形象是指律师的正面形象,即通过网络上展示的信息碎片,能够让当事人对律师产生正面的、积极的联想的形象,这些联想包括律师有实力、有经验、可靠、值得信赖、能够在诉讼或非诉讼业务中帮助到当事人等。塑造良好的律师形象,就是扩大和积蓄改变他人心理与行为的能量。
律师职业,是一种不靠权力或职位也不靠钱财而扩大影响力的工作。其影响力是自然形成的,是令人由衷地接受其影响的,在心理上产生的一种认同和受感召的内心感受。可以说没有良好的律师形象就没有律师的影响力,也就不可能有效地实现和发挥律师职能和作用,更接不到案源。
据CNNIC第32次互联网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超过44.1% ,而一些东部沿海省份和省会城市普及率更高,互联网已经成为律师获取案源最重要的渠道,而在互联网上的律师形象却没有得到广大律师朋友的重视。
我们常听到个别律师抱怨,做了网络推广没有效果(案源)。同样的广告位置,同样的专长,有律师赚的盆满钵满,而有的律师连一个咨询电话都没有,这是为什么呢?我们通过数据分析对比发现,律师在网络上的竞争非常激烈,当事人往往有多个律师可以对比选择,律师在网络上展现的形象有很多细节做的不够好,所以在对比中有律师会被刷下来,当然也就流失了案源。(在互联网不太发达时代,信息不对称,当事人无法获取更多律师资料,可选择性小。)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律师营销网(lawyermarketing.cn)通过实践总结,列出10个在互联网上最主要的影响律师形象的细节,希望通过这些细节的改进,可以令律师朋友脱颖而出,提高转化率,获得更多案源。
一、照片
律师给当事人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图片传达信息内容更加直接,图片使人一目了然的读懂内容,给人直观感受,可以与当事人产生良好的互动,比文字有亲和力。而文字是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去阅读理解、分析的。
我们律师朋友在网上展示最多的就是自己的照片,这些照片中最常见的是证件照、生活照和办公照,有极少部分律师为了传递一个良好的个人形象,专门拍摄了形象照片。律师营销网建议律师,在合适的地方使用对应的照片。
第1类用处 法律门户平台
在法律门户平台的律师列表等页面(给到律师显示的照片面积较小),建议采用证件照,最好使用纯净的背景,蓝色或红色均可。从视觉体验的角度来讲,我们建议你使用蓝色背景的证件照,因为互联网上年轻人占大多数,他们会认为红色证件照比较土,视觉上第一感觉比较差,另外红色代表热情、活泼,蓝色代表冷静、理智、安全,很显然蓝色更符合当事人要找的律师所具备的特质。非纯色背景的证件大小照片不建议采用,因为此类照片面积较小,不利于突出律师头像部分,和其他律师放到一起辨识度低。我们将上面提到的照片放一起,大家可以感受下:
第2类用处 个人网站
律师个人网站由于可视面积大,并且可自由支配页面设计效果,此处建议使用大幅有背景的照片,可以是有背景的照片或者是PS合成照。大幅的个人形象照片搭配高端大气的页面设计效果,页面中传递出来的强大气场会令当事人产生信任、可靠的正面感受。不建议仅仅使用一张证件照。这里给大家展示几个使用照片效果比较好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网站地址:http://www.chengpeiguo.com/
网站地址:http://www.gentlelaw.com/
网站地址:http://www.dyjls.cn/
第3类用处 办公场所、办公状态展示
一般用于个人简介页面或者律所的办公场所展示。此类照片背景一定要保证环境干净整洁、整齐。
还有最重要一点就是拍照时的着装,切忌着装随意。我们建议律师朋友穿西服打领带、律师袍、衬衣打领带,3种着装任选一种,有条件的律师可以每套服装拍一组照片。总而言之一句话,穿正装拍照片,传递出律师该有的特质。
律师个人照片拍照参考:http://www.lawyermarketing.cn/pict/
二、咨询回复
律师的咨询回复通常指在法律门户(如找法网、法律快车等)、律师本人网站、第三方问答平台、QQ、微博、微信等上直接接受当事人咨询并及时回复。咨询回复质量的高低从某种意义上讲体现了一个律师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反映出律师的业务形象。
我们以网页上的回复为例,看看常见的律师回复的三种类型:
第1种 有理有据详细回复型
第2种 直接答案型
第3种 要求电话型
上图中3种回复方式,假如你就是上述问题的当事人,看完3位律师的回复,从文字上判断,你认为哪位律师给你的印象比较好?
这其实和你去商场购物一个道理,如果导购员热情、恰到好处的给予帮助,整个购物过程会比较轻松愉悦,而遇到一个爱理不理的导购员,或者你问他一句他却让你去问别人,你可能对这家店会比较反感,或者直接走人,咱是来购物的,要做上帝,谁愿意花钱当孙子?
律师回复咨询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当事人判断律师是否精通业务的标准,在此时,也仅能通过回复的文字去判断。为什么有律师通过回复咨询可以拿到案源,而有的律师却不可以?值得律师朋友深思。另外咨询回复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是律师本人的专业形象,你要给当事人展示一个专业、可信任的形象呢,还是敷衍、浮躁的形象?或者为了案源而回复的形象?
三、QQ
QQ上关乎律师形象的部分我们主要讲律师资料,如何利用QQ接待咨询在这里暂时按下不表。我们先来看看某律师的QQ资料:
乍一看以为这是某个非主流的QQ,再仔细看原来是位律师。头像、性别、年龄、昵称、职业,这些信息混合在一起,看着总是那么别扭。如果你是当事人看后有何感受?
这些信息不会为这位律师的正面形象加分,反而会丢分。
律师营销网建议律师在QQ上的头像用本人真实头像,昵称最好用某某律师,或者某地某某律师,个人说明可以写上自己简短的执业经历和实力。
为什么QQ昵称要求律师朋友按上述格式写呢?大家看下图就懂了。
看了上图,我想大家应该都懂了吧。没错,QQ也可以成为律师网络营销中的一把利器,使用得当也可以成为律师提升品牌形象的工具。当然如果你一定要在QQ上“非主流”,建议你接案QQ和平时生活QQ分开来用。
四、个人网站视觉
很多律师都有自己的个人网站,目前普遍存在的网站设计大多是“文字墙”类型。我们的当事人都是带着目的来访问律师个人网站的,而“文字墙”类型的律师网站,首页全部是密密麻麻的文字,栏目、内容主次不分,没有条理,不管当事人最想看什么内容,反正律师本人认为要放的东西,全部都堆放在网站首页,美其名曰这样看着网站比较饱满,但是给当事人的印象是,这个律师做事没有条理、杂乱无章。
下面我们看看两种设计风格的网站,视觉体验效果对比:
上面两种设计风格,很明显下面这种风格在视觉上看着舒服,找内容不累,主次分明,条理清晰,将当事人最关心的律师介绍、律师实力、擅长专长、法律咨询等内容呈现在当事人面前。从设计的专业角度讲,下面这个网站用户体验做的好,更能体现律师良好的形象。
律师个人网站漂亮不漂亮不仅仅是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更重要的是,一个条理清晰,品牌形象好的律师个人网站,能给到互联网渠道过来的当事人信任和信心,大量有助提高律师实力、权威形象的内容可以很轻松的呈现给当事人,是线下渠道无法比拟的。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大幅提高,80后互联网一代成为社会的主体,网络成为律师最重要的案源渠道,律师个人网站已经成为律师对外形象展示和接案的载体,是网络营销最重要的工具和形象提升工具。
互联网渠道不同于线下渠道,当事人在网络中可选择律师信息丰富,不要让当事人在你没有开口说话之前就被淘汰。(网络上呈现的律师信息成为当事人筛选合适律师的重要参考和对比标准)
五、律师个人简介
每个律师都经常在网上写个人简介,而大部分律师简介是这么写的:
“XXX,男,汉族,XX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XX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
这样写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这种叙述不符合我们营销的目的,根本没有任何抓住当事人的亮点,貌似所有律师都是律师协会的会员吧?是律师协会会员也拿出来说事,可见律师本人是多么的没自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的基本要求吧?基本要求都做不到,还怎么做律师?反正笔者感觉这句话和“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查不多,这些简介内容根本无法为律师的实力和形象锦上添花,反而会带来没必要的负面疑问。
我们律师诉讼中讲的是确凿的证据,多年、大量案件是准确的表述吗?多年是3年还是30年?大量案件是20件还是200件?直接把执业年限和案件数量写上去岂不更好?
让我们来看看2013年《中国当事人网络行为调研报告》中影响网络当事人选择律师的因素是什么:
我们律师用什么来证明自己的专业度和丰富经验?显然执业年限和曾经代理过的案件数量是一个重要的证据。我们在工作中都知道谁主张谁举证,为什么我们律师在网络中就忘了这个道理?律师在网络上做宣传、营销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在网络渠道中提升品牌形象的同时,能获得更多案源。
要想获得案源就要打消当事人的顾虑,例如这个律师到底行不行?有没实力代理我的案件?经验是不是够丰富?是不是擅长和我类似的案件?
律师营销网建议律师简介用以下写作思路:
1.为什么要请律师?
2.我能为你做什么?
3.我有什么实力?
4.凭什么信任我?
形象决定案源 10个细节毁掉你的律师形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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