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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律师越来越赚钱的无形资产

很多人虽对“品牌”耳濡目染,可还有人把它理解成“一个好的形象”,但其实不仅如此,品牌还是个值钱的东西!
 
这牵涉到一个概念——品牌资产。品牌资产是指与品牌(名称和标志)相联系的,可为公司或顾客增加或削弱产品价值或服务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它一般针对已搭建好的品牌,更多是维护运营的意义,品牌资产的前提是拥有一个独立识别符号的品牌。路边的烧饼摊,没有品牌名字和logo,卖得再多,也没有品牌资产。一旦要转手,除了小推车、厨具和产品配方,没别的能转让,毫无品牌价值可言。但麦当劳就不一样了,加盟费的大部分是为品牌资产买单的。
 
这样解释,大家都很清楚了吧。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它甚至比企业有形资产更重要,因为有形资产一旦受到破坏性威胁,现金流崩塌,很难东山再起。
 
 
 
这在律师/律所里一样重要,没有品牌资产的律所等同慢性自杀。
 
过去的律师概念跟现在大不相同:1980年,律师是为国家服务的国家法律工作者;1996年,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法律工作者;2007年至今,变成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意味着新的律师概念是既可偏重公权也可偏重私权的执业人员。
 
当年还定位为国家法律工作者的年代,律师很吃香,而现在因为身份变化,待遇大不如从前;再加上律师越来越商人化的认知,让竞争日渐增大,律师与律师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是你能想象的,混得不好天天为案源发愁,混得好的年收入几百上千万,可谓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所以别问律师到底要不要做品牌和营销了。
 
回到品牌资产这个话题,我举个例子:
 
律师界应该都知道 “拆迁王”,它是一位叫王才亮的律师的名号。他本在景德镇有律所,后来发现北京的法律服务市场更大,于是又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分所。在这里他慢慢摸索到最适合自己的业务——拆迁安置法律服务,并选择深耕精专,还把北京分所搞成了总所。然后他收获了一个名朵——“拆迁王”!
 
 
“拆迁王”这三个字已成为了他的品牌资产,现在很多拆迁案和诉讼,都跟他有关。后来王才亮又通过办案与出书的方式来营销,通过对拆迁案件总结分析与拆解,加强专业形象,让品牌资产越滚越大。所以即使一把火把他的律所全烧光了,凭“拆迁王”三个字,他依然能在短时间内重新回归,这是品牌资产的强大!当然,这三个字背后是很多力量的支撑,如他的专业能力、魅力、形象、服务等。
 
 
 
但在没有太多资源及品牌知名度的情况下,我们要如何寻求最好实现的方法,给品牌资产增值?
 
提供两个小建议:
 
1、 互联网时代,一定要重视品牌的数字资产;如域名、官方网站、搜索引擎的品牌专区、第三方购买的广告位、网络新闻、官方微博、公众号、百家号、贴吧、APP、社群用户的专属标签,都属于品牌数字资产的范畴。从这个角度来看,网络营销对于律师来讲实在太重要了,律师IP是互联网时代的主流品牌塑造方式,不要抗拒也别怕试错。
 
 
另外,品牌资产有良性资产和不良资产之分。上面这些资产里,良性资产发挥着优化搜索引擎、提升品牌形象等作用,不良资产则导致口碑下降、品牌用户流失等问题,所以如果不细心呵护运营,资产也很可能变成负债。
 
 
2、 大力推广律所特色专业;这是针对专业化律所的。成熟的律师团队或律师经过多年努力,一般能形成以某些领域为主导的优势品牌,并培养了稳定的客户品牌,或以并购、投资、反倾销等专业法律服务占领优势高地。同时也会培养一批精专、经验老道的专业律师,捕获客户信任,形成法律服务业务“独占”。
 
 
 
但此时一定不要安于现状,否则肯定会陷于瓶颈。所以在选定目标市场的前提下,针对目标市场进行营销推广活动。在有影响力的报纸、期刊、网络上做广告,给有意向的、可开发的客户发信息,将长期或忠诚的客户留住,每月给访问过网站的客户发邮件……这都是营销方式。上面提到的王才亮,他在已有品牌形象上,选择自己擅长的领域来进行营销,这是无形的品牌增值行为,值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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